自1998年10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颁布实施,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,我校每年有义务献血任务。
2009年12月30日下午熊涛、刘华婷、黄新华、谭逸流、曾为民、郭潮雄、刘鹏、谢建胜老师积极响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的号召,发扬无私奉献、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,身先士卒,到广州市血液中心进行义务献血,完成我校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目标,当我校教职工需要临床医疗用血时,可以免交“用血互助金”。
梵语说: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。这些同志用自己的鲜血延续、挽救了他人的生命,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,是联结人们友谊的桥梁和纽带。学校号召全校教职工向他们看齐,为构建以人为本、可持续发展的和谐校园贡献光和热,让我们生活其间的社会充满盈盈的爱心。
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工会
2009-12-31

